核心提示: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推动自主创新,根据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章程的规定,共青团中央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关于开展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
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团委,信息产业主管部门、青联,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,全国铁道团委,全国民航团委、青联,中直机关团工委、青联,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、青联,中央企业团工委、青联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推动自主创新,根据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章程的规定,共青团中央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全国青联决定开展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宗旨
举办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,旨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表彰、宣传在软件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,激励软件行业广大青年开拓进取、锐意创新、服务社会、建功成才,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,增强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,建设创新型国家作贡献。
二、评选条件
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称号授予在软件技术(含研究、开发、生产)、经营管理(含投资、市场)及其他方面(含人才培养、媒体)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40周岁以下(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)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三、评选机构
1.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,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统战部科技与海外学人工作处。
2.评审委员会分初审委员会和复审委员会。初审委员会由软件行业中青年专家为主组成,复审委员会由软件行业资深专家为主组成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申报分省级团委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、青联联合推荐和省级软件行业协会推荐两种方式。省级团委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、青联联合推荐需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并加盖公章;省级软件行业协会推荐需协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上述两种推荐方式均需提供500字左右书面推荐意见。
2.申报者需从全国青联网(http://www.qinglian.org)下载《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申报表》,并用中文填写。随表提供以下材料:(1)2000字以内的个人事迹介绍;(2)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获奖证书(省部级奖项二等以上)、专利证书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;(3)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照、5寸工作彩照和生活彩照各5张。
上述所有文字资料需用A4纸装订成册,一式10份。同时,申报者须提供以word格式保存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一式2张。
3.2008年11月12日为申报材料有效截止日。以特快专递的邮戳日期为准。
4.申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。一旦发现剽窃或弄虚作假,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,并通报其所在单位。
5.对未能获得正式提名的申报者,不退材料,不再复函。
五、评选程序
1.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形式审核。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,将被取消参评资格。
2.初审委员会在对通过形式审核的报名者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审出30名优秀候选人。
3.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优秀候选人材料向社会公示,在7天内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。如遇异议,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,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裁定。
4.复审委员会在对通过公示的优秀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,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评审出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10人,其他为提名奖获得者。
5.组委会审核批准复审委员会评审出的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和提名奖获得者。
六、有关要求
各省级团委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、青联共同作为推报单位协商确定推荐人选,原则上推报3-5名,由团委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。各省级软件行业协会原则上推报2-3名候选人。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,做好本奖的前期宣传发动工作;同时,还要利用内部刊物及其他宣传手段广泛报道、宣传此项工作。要充分调动软件行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,拓宽渠道,鼓励最优秀的软件行业青年申报此奖,以提高申报层次。
联 系 人:张小川 张博豪 王海莹
联系电话:010-85212680 85212250
传 真:010-85212680
电子信箱:tzykejichu@126.com
地 址: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
邮 编:100051
附件:1.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
2.第四届“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”评选活动申报表(下载)
共青团中央办公厅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全国青联秘书处
2008年11月3日